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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乐港养猪四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HVSg7Zenfeq7sDdsH-gcQ 提取码:xg0d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众意见的反馈,具体可以采用电话、邮件以及书信的方式,具体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联系人:陶经理 18663640075,邮箱:wflg1995@163.com)。
公示发布单位: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3月12日